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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工程”领域研究生培养方案(2018年版)

  • 洪力奋
  • 2018-09-05
  • 11881

领域代码085209

制订本培养方案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关于转发《关于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及说明的通知(学位办 [2018] 14号,201854日)。

一、培养目标

集成电路工程全日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教育,强调工程性、实践性和应用性,更好地服务于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职业发展需求和社会的多元化人才需求,培养适应我国集成电路工程领域发展需求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经过培养达到以下具体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二)掌握集成电路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熟悉该领域的相关规范,在该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担负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顺利阅读本领域国内外科技资料和文献,具有一定的外语写作能力,可以进行必要的国际学术交流。

二、研究方向

1. 微纳器件与工艺                                    2. 集成电路设计与建模

3. 微机电系统                                           4. 集成电路与系统应用

5. 量子计算芯片

注:(1)上述研究方向包含了器件、建模、工艺、设计;(2)集成电路设计与建模,包括模拟/数字/射频集成电路设计、建模、存-算融合架构电路、AI芯片设计;(3)集成电路与系统应用,包括嵌入式系统设计与集成、射频/微波电路与系统。

三、学制与学分

全日制工程硕士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3年,应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5年)完成学业。

研究生在申请工程硕士学位时,取得的总学分不低于40学分。

四、课程设置

研究生在申请工程硕士学位时,取得的总学分不低于40分。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践实行学分制,课程学习不少于28学分,专业实践12学分。

1、公共课程8学分)

公共课程包括政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工程伦理(2学分)、基础英语(2学分),专业英语(2学分),由研究生院或所在学院统一设置。

2、专业基础课程(至少12学分)

专业基础课程包括数学类基础课程、专业类基础课程和实践类基础课程,由所在学院或系设置。

数学类基础课程(要求修读3学分或以上)

INY5101 矩阵分析与应用(3)

CNY5103 实变与泛函(4)

CNY5104 组合数学(3)

CNY5325 最优化理论(3)

CNY5102 矩阵代数(3)

  

专业类基础课程(要求修读6学分或以上,其中带号课程为必修课程)

ESB4302 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3.5)

ESB5206 半导体器件物理(3)

ESB5202 模拟CMOS集成电路设计(3.5)

ESB5201 随机过程与随机信号处理(3)

ESB5301 射频集成电路设计(3.5)

ESB5204 机器学习(3)

INY5202 通信网理论基础(3)

ESD5204 微波系统与工程(3)

ESB5205 先进模拟集成电路设计技术(3.5)

  

实践类基础课程(要求修读3学分或以上,经学位点同意,可由其它专业基础课替代)

ESB5207 集成电路工艺实践(3)

注:带号课程作为集成电路工程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必修课程,经导师同意,可由其它专业基础课替代。

3、专业选修课程(至少8学分)

ESB5303 片上系统设计(3.5)

BMY5304 智能信息处理的统计学习理论和算法(3)

ESB4303 嵌入式系统原理及应用(4)

ESB5305 PLD与数字系统设计(2.5)

ESB5304 现代电子系统设计(3)

ESB4301 数据采集与处理技术(3.5)

ESD5307 现代天线技术(2)

ESD5304 信号完整性分析(2)

CNY5205 模式识别(3.5)

ESD5303 现代微波测量(2)

INY4302 通信与电子系统综合设计(2)

ESD5305 射频电子学(2)

PH65212 数据采集与智能仪器(3)

ESD4301 微波电路原理与设计(3)

ESB5309 智能优化方法(2)

ESB5316 GPU并行计算和CUDA程序开发及优化(2)

ESB5311 集成电路物理设计(3.5)

  

注:也可经导师同意,选修与本专业相关的研究生专业课程。

4、专业实践(12学分)

专业实践为必修环节。专业实践是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获得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

五、专业实践环节

专业实践环节主要依托项目现场或实习单位(实践基地)对学生进行主题明确、内容明确、计划明确的系统化实践训练。全日制工程硕士的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可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选取如下两种方式之一:(1)在校内导师指导下参加具有工程应用背景的科研项目;(2)到实习单位(或实习基地)进行主题明确、内容明确、计划明确的系统化实践训练。

  对于第1种情况,实行单导师制,导师由校内本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承担。导师负责指导学生的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完成实践环节的实习后,学生需撰写工作总结作为专业实践报告。由导师审阅并给出实习情况鉴定和实习成绩评定,不通过者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生学位论文工作应与所参加的工程应用项目相结合。

对于第2种情况,实行双导师制,导师必须具有与本领域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其中一位导师来自校内(即校内导师),负有工程硕士研究生指导的主要责任,主要指导学生的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另一位导师原则上要求来自研究生的实习单位(即企业导师),主要指导学生实践环节的学习。完成专业实践环节的实习后,由实习单位出具学生的实习情况鉴定,学生需撰写和提交专业实践报告。专业实践报告主要介绍在企业的实习工作(技术开发、产品调试、市场调研、技术支持等)情况和工作总结。由培养单位组织专家对学生的实习鉴定和专业实践报告进行审阅并给出实习成绩评定,不通过者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生学位论文工作可与实践环节参与的工作相结合。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的选题要求、形式及其内容要求、规范要求和质量要求按照《集成电路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正文第二部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论文评审与答辩

1、论文评审

1)本领域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在申请答辩前必须经过评审。

  (2)参加评审的人员应是本领域或相近领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人数不少于2人。

  (3)论文评审采用盲审方式,按研究生院相关规定实施。

  (4)论文评审主要审核:论文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等。

  (5)未通过评审的论文,应根据专家评语指出的问题,在导师的督促和指导下,由论文作者本人进行修改,在3个月内递交论文的复审稿进行复审。如果发现存在较大差距,则必须继续进行论文工作,重新撰写论文,并再次进行复审。

2、论文答辩

  (1)攻读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必须完成开题报告、专业实践报告等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并且学位论文通过评审,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2)论文答辩由研究生所在院系集中组织。答辩委员会由35名与本领域相关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研究生的导师不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

八、学历与学位授予

  集成电路工程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达到学位论文工作的各环节要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审核通过,可以获得集成电路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毕业证书。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授予集成电路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注:关于专业实践环节细节要求,以研究生院最终批准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