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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财务报销等事务的补充规定

  • 袁国富
  • 2026-10-12
  • 10



根据学校财务管理办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现对院内财务报销相关事务进行规范,具体规定如下:

一、学院对于需院领导签字的所有报账材料或事务申请材料实行主管初审制度,即材料需由院办相关主管初审后在材料的右上角用铅笔角注后再交由相关领导签字。若该领导出差,一般需由相关主管汇总等领导回来后再签,尽量不要由其他领导代签。如遇特别紧急的事务需要代签,则必须经指标卡原负责领导同意并告知相关主管。

学院办公室相关分管领导或业务主管的业务分工如下:

董新美:党建、学生工作

方毅:人事

王明宝:科研、保密

张玉颖:研究生教育教学

沈翼:本科生教育教学

邹容:团学工作

范姝:校友、外事

袁国富:基建工程、资产管理、人员费等

二、关于人员费有关事宜

对使用专家咨询费、劳务费支付外来人员学术报告劳务费的情况,该学术报告需主动在王明宝老师处备案(需填写《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科技类学术报告会、研讨会事前备案表》)。

对于专家咨询费,发放标准不能超过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并请支出该费用的指标卡负责人在报销单上文字说明支出的详细事由、该项费用所对应的时间范围并亲笔签字。然后再交由院领导签字。

劳务费只能发放给无工资收入的学生、临时聘用人员,并且要有明确的支出明细说明。在职人员不能发放劳务费。

三、关于大额经费

大额经费支出一般指报账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开支项目。凡是从学院公共经费开支的大额经费项目必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并经院主要领导签字。对于比如人才基金类项目经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项目内各单笔大额经费开支的可不用重复上会审议,由院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即可;教师个人负责的各类项目经费的大额经费开支不用上会审议,由院主要领导签字审核即可。

特此通知。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内控审批签字流程


各位老师和同学:

大家在办理需要院领导审核、签字的财务事务时,请将需签字的报销材料纸质送交或在智能报销财务系统预审人栏提交给院办相关负责老师进行预审,预审后再由分管院领导签字。详情如下:

事项

预审人

(含工资号、1号学科楼办公室房号)

院领导签字人

本科教学、实验教学中心相关事务

曹文萍(6系)(07318,A405A)

沈翼(10系、AI专业)(P0260,A405A)

凌震华

研究生教学相关事务

张玉颖(6系)(06888,A405C)

杨福荣(10系)(06281,A405C)

李礼

人事相关事务

方毅(07311,A413A)

李斌

张勇东

安全相关事务

王明宝(07322,A413A)

李斌

科研相关事务

王明宝(07322,A413A)

杨坚

外事相关事务

范姝(06887,A409B)

杨坚

校外人员劳务费发放、资产采购与管理、院行政办公开支

袁国富(07070,A409C)

李斌

学院统筹增量经费

袁国富(07070,A409C)

张勇东

李斌

党务党建事务

冯陶(PX093,A409A)

李斌

学生工作事务

邹容(P0756,A409A)

董新美

李斌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2025年4月25日